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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能够享受房屋公积金的优惠?


【http://www.sc3n.com】  【 2008-09-22 11:03 】 【来源: 红网

江南小虾 发表于 2008-09-18 15:08:45 房屋公积金是什么?是不是政府强迫必须交?

  我们单位规定每个职工必须缴纳房屋公积金,但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凭据,每月直接从工资卡中扣除.也没有享受任何购房优惠政策,在建行贷款时的贷款利息没有任何减少.

  请问我们什么时候能够享受房屋公积金的优惠?

   

 

廖霄翔律师:公积金的政策规定 2008-09-19 22:10:13
  一、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三、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四、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个人可以查询自己是的具体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七、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八、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赖跃进律师:有问必答。 2008-09-21 14:58:55
  你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咨询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一般有省直住房公积金和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区分),然后凭自己的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可以查询。

  你在买房、装修时,必须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才可以享受优惠,而不是向银行申请贷款。(有个别楼盘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编辑: 彭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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