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强制执行维护法律尊严 | |||
【http://www.sc3n.com】 【 2008-12-04 17:42 】 【来源: 沐川县法院 】 | |||
12月2日,在沐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现场监督下,被胡其贵阻断唯一通道达3年之久的胡开莲终于可以自由出入自家的房屋了。胡开莲感动地说:“感谢法官为我讨回了公道!” 胡开莲、胡其贵系亲姐弟。1997年7月,胡开莲、胡其贵的母亲去世后,姐弟俩分别依法继承了母亲位于沐川县沐溪镇三溪村2组原刘家大院的遗产——房屋。该房屋坐西向东,其中左邻胡其友、右靠陈鼎福家的18平方米房屋属胡开莲所有,但胡其贵对该房屋产权有异议。2005年9月,胡其贵将胡开莲房屋外出口通道砌成墙壁,阻断了胡开莲进出房屋的唯一通道。姐弟遂对簿公堂,2006年、2007两年间,姐弟两分别在法院进行了“房屋确权纠纷诉讼”和“相邻关系纠纷诉讼”,最终法院分别作出“该房屋属胡开莲所有”、“胡其贵应拆除原有通道上的砖墙,恢复通道原状”的两份判决。法律文书生效后,胡其贵及其妻陈朝珍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胡开莲遂于2007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及其妻多次到市、县信访,该案的执行一度中断。 在“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沐川法院根据前期清理执行积案的情况,在多次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无果的情况下,决定对胡其贵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维护法律尊严。12月2日,沐川法院执行庭果断采取行动,对通道上的砖墙进行了强制拆除,使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杨兴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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